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作業場所氣體檢測報警儀(以下簡稱“檢測報警儀")的術語、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與標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作業場所可燃性氣體,有毒氣體和氧氣檢測報警儀的生產和使用,其他特種場所中使用的檢測報警儀,除由有關標準另行規定外,亦應執行本標準。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2421 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GB 3836.1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GB 3836.2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GB3836.4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GB/T4798.10 電工電子產品應用環境條件
GB/T4857.5 包裝運輸包裝件 跌落試驗方法
GB15322-2003 (所有部分)可燃氣體探測器
GBZ2-200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